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发改投资批〔2026〕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上述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创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镇江市京口区
3.2工程规模: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西起解放路,东至梦溪路,道路改造全长983米,红线宽30米项目主要对道路及两侧街道退让空间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同步沿正东路、南门大街新增一道d1400-d1800排涝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等)、交通设施、雨水、污水、照明、燃气、通信、景观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对该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3.3服务期限:工期暂定 36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3.4检测服务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3.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服务期限
ZJS2026072058002001
正东路综合更新及内涝提升工程工程质量检测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规范标准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138.48
工期暂定3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资质条件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专项资质,且专项资质须同时包含: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专项资质。
本项目 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1其他必要条件: 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2026年9月)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5其他要求:
4.5.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7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4.5.3履约保证金要求: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检测费支付担保。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5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0,以合计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当合计得分最高的有2家及以上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当报投标价低的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5.1投标报价(35分)
投标报价由地基基础检测和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检测以外的其他各类检测)两部分组成,共计35分,其中地基基础检测10分,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检测以外的其他各类检测)25分。两部分内容分别报价并计算得分。
(1)地基基础检测(10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号文公布的《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及《增补版》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35%得基本分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加0.5分,最多加5分,本项最高得10分(即以收费标准下浮45%为满分10分)。
(2)其他检测(除地基基础检测以外的其他各类检测)(25分)
检测费用按镇检协[2018]9 号文《镇江市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及《增补版》相关收费标准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20%得基本分15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加1分,最多加10分,本项最高得25分(即以收费标准下浮30%为满分25分)。
5.2商务部分(25分)
5.2.1项目组人员配备(19分)
(1)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少于9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且均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满足的得9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相关培训证明扫描件)
(2)在满足本项第(1)条要求的前提下,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①以上得分可累加,本项满分19分。
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最近一个月(2026年9月份)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退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2.2企业类似业绩(6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特征及要素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分。)
5.3技术部分(检测服务方案)(40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检测服务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检测服务方案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1)检测依据、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依据、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秀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检测质量控制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质量控制措施,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秀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检测安全控制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安全控制措施,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秀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检测组织实施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检测组织实施管理方案,从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秀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5)检测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投标人的检测服务响应时间,从响应时间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评价。(优秀得8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2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7日00:00至2026年11月2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09时4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十、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镇江市北府路150号
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11-85482618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创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东吴路107-3号
联系人:夏工
电话:18352859398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9/88058970联系电话:0511-85026045/85580557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0/88058979
10.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0512-58188503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