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于柔性直流技术的配网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700022002049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于柔性直流技术的配网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框架,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对2025年广州供电局11个区局基于柔性直流技术的配网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开展框架招标。
2.2招标范围:标的1.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于柔性直流技术的配网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框架:
基于低压柔性直流技术开展广州地区配电台区低电压综合治理,提高广州电网供电质量。辖区包括11个区局,工作内容如下:
1、确定台区低电压情况:根据项目确定台区低电压情况,分析问题并制定初步治理和实施方案,并提前做好计划安排、人员及器具准备;根据项目台区清单,逐一现场勘查,主要明确设备安装位置、低压走向、敷线长度、潜在风险等信息。
2、制定治理方案: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制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和实施进度安排,明确安装风险与技术可行性;做好风险防控预案和施工方案,并向业主汇报方案情况,及时按意见修正,确保设备按时投运。
3、低电压治理:利用柔性直流综合调压装置实现项目台区的低电压治理,确保用户入户电压稳定在198V-235.4V之间;开展柔性直流综合调压装置的防反送电安全防护功能维护。
4、柔性直流综合调压技术系统维护: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实施,并做好各项工作协同,防控风险,在项目台区位置安装柔性直流综合调压装置;施工完成后对设备及安装调试验证运行,并严格根据业主要求设置相应电压范围和运行参数;开展多轮培训,通过现场和远程后台常态化开展系统维护。
5、数据采集和跟踪治理:综合利用柔性直流综合调压装置系统和量测系统,对台区运行数据、用户电压数据等多维度数据进行采集;统计前端采集到的数据信息,统计分析电压情况,对比治理前后的效果差异,为低电压问题跟踪治理提供依据。
6、台区末端低电压治理情况分析及处理:从技术和管理方面综合分析台区末端低电压问题,分析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针对性的处理措施;通过收集统计的电压数据,形成台区末端低电压治理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7、低电压治理总结:协助编写基于低压柔性直流技术的低电压治理应用总结报告。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 采购 金额 (万元) | 最高 投标 限价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于柔性直流技术的配网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框架 | 标包1.广州供电局2025年基于柔性直流技术的配网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框架 | 517 | 517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系统关联的联合体成员名称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1 | 一、 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 3..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受理邮箱:nwwze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8712005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yljdts@guangzhou.c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1)报价表及报价要求:下浮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下浮率不低于0%的为有效报价,报价下浮率大于15%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结算时按照∑实际业务量*单价限价*(1-中标下浮率)据实结算。 (3)框架采购有效期及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招标单位按照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框架采购协议期限内,招标单位实际采购量(金额)应不少于承诺采购金额的80%且不超过150%。协议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 (4)其他:不允许分包。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谢建鑫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05月13日 |